
- 微信客服
工作时间 09:00-23:00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课程代码:07790(笔试) 2024年9月版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经济法学》是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事务(专科)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是在完成公共基础课程学习后开设的选考课。《经济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它可为学生日后进一步学习涉及经济法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提供必要的基础知识。它主要为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大专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事务人才服务。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对经济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拓展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管理人才。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规律性、原理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获得能够比较专业地解释涉法事务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
本课程的考核章节为第一到第十六章,重点章节是: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不考核章节为绪论、第十七章。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经济法学课程在法律事务专业(专科)的教学计划中被列为专业选设课,本课程与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之间有承前启后的相互联系作用,上述这些课程是经济法学课程的先导课,学生应在学习完上述课程后再开始本课程的学习。本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掌握经济领域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及企业法务的基本能力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的基本矛盾,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经济法发展的特点等,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特征、本质、地位、体系、原则等诸多理论问题,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 经济法的概念
识记:经济法的定义。
理解: 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的基本矛盾。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
应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
(二) 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识记:外国经济法及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理解:经济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体系的界定;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和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经济法的体系
识记:经济法体系的界定。
理解: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交叉融合问题。
应用: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和辅助渊源。
(二)经济法的地位
识记: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理解: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应用: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三章 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识记经济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的概念;领会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和确立方法、经济法宗旨的提炼、宗旨中的重要目标;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及确立方法。准确把握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对于开展具体经济法律制度逻辑的学习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经济法宗旨与原则的深刻理解,有助于将经济法的总论和分论的研究紧密结合,增强经济法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经济法的宗旨
识记:经济法宗旨的内涵。
理解: 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宗旨的界定标准。
应用:经济法宗旨的提炼、宗旨中的重要目标。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理解: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一般界定。
应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四章 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经济法的主体理论和行为理论是经济法的规范论中的一部分,与经济法本体论、价值论密切相关,是对本体论、价值论在制度层面的理论化和具体化;同时,经济法的规范论又会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从而与后面的经济法运行论一章也存在紧密的关联。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深入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方面的“二元结构”,掌握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及其基本含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经济法的主体
识记: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理解: 经济法主体的类型。
应用: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经济法主体与民法、行政法主体的区别。
(二)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识记: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
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应用: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第五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和责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和责任,是经济法规范论中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问题。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主体权利(力)和义务的类型、经济法主体权利(力)和义务的特殊性、经济法责任的界定、经济法责任的类型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力)和义务
识记: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理解: 调制主体的职权。调制受体的权利和义务。
应用: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的特征。
(二)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识记:经济法责任的界定、经济法责任的类型。
理解: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应用:经济法调制主体的责任,调制受体(经营者)的责任。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围绕着经济法的运行展开讲解,将经济法的运行分为制定和实施两部分,前者是经济法运行的起点,后者决定着经济法运行的效果。运行论是经济法总论部分的最后一章,是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之间的过渡。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因素;经济法制定的特点;经济法制定的意义;经济法实施的特点;经济法实施的意义;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大因素。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经济法的制定
识记: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因素,我国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理解: 经济法制定的特点,经济法制定的意义。
(二)经济法的实施
识记: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理解:经济法实施的特点,经济法的实施程序。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大因素。
应用:经济法司法中的主要问题、改善经济法实施的途径。
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着重介绍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理,回答市场规制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章是总论阐述理论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的具体化,也是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共性理论问题的提炼,连接经济法总论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掌握的重要概念有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权等。本章涉及的五个部分相关问题要掌握。此外,在应用方面还要结合我国宏观调控运行实践,分析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和宏观调控综合协调的必要性。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
识记: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概念。
理解: 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宏观调控的目标,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
应用: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调整方法。
(二)宏观调控法基本制度
识记:宏观调控权等重要概念。
理解:宏观调控法主体制度,宏观调控权配置制度,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应用: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宏观调控权及其配置。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财政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财政及其职能;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调整手段;预算权的配置;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债发行与流通法律制度;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
识记:财政的概念及其本质。
理解:财政职能的演进与定位,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应用: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调整手段。
(二)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预算调控与预算法。
理解: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应用:预算编制法律制度,预算审批法律制度。
(三)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国债的概念,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理解:地方政府债务法律制度。
应用:国债发行与流通法律制度。
(四)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的含义。
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应用: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方式。
第九章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税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理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税收、税法、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主体与纳税义务、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税收特别措施、税收时间和地点等问题。税收与税法概述;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重复征税与税收逃避的防止;法律责任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
识记:税收调控与税法,税收、税法的概念,课税要素的概念及分类。
理解:税收的调控功能,税法的功能,税法的基本结构。
应用:税法的调整方式,税权的法律分配。
(二)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商品税的概念,商品税法的基本结构。
理解: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进出口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用:商业税法主体与纳税义务、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税收特别措施、税收时间和地点等。
(三)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所得税法与宏观调控。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应用: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识记:财产税法与宏观调控。财产税的概念、特点。
理解:财产税法的体系。财产税法涉及的主要税种。
应用:财产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第十章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金融的概念、金融调控及其特征、金融调控法的体系与手段、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货币政策目标、中央银行调控的保障制度、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识记:金融法与金融调控。金融的概念,金融调控的概念及其特征。
理解:金融调控法的目标与原则。金融调控法的主体与程序。
应用:金融调控法的体系和具体制度。
(二)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识记: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理解: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实现调控目标的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
应用:中央银行的货币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制度、公开市场操作制度等。
(三)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识记: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外汇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规则。
理解: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应用:外汇调控政策工具。
第十一章 规划调控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规划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理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计划、规划、国家规划、规划法等。规划法体系等概念;国家规划的特征、国家规划的分类、国家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我国规划法的立法状况、我国规划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等,规划实体法律制度、规划程序法律制度、规划法律责任制度,法国、德国和日本国家的基本规划法律制度,法国、德国和日本规划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国、德国和日本规划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日本经济规划模式的成功经验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规划调控法原理
识记:规划调控与规划调控法。计划、规划、规划调控、规划调控法等概念。
理解:规划调控权的分配。规划调控法的体系。
(二)规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
识记:规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产业政策、产业调控法、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法等概念。
理解:规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规划调控程序法律制度,产业调控法律制度、投资调控法律制度,对外贸易调控法律制度。
应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程序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市场规制法部分的“小总论”,是经济法总论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的具体化,是联结经济法总论和市场规制法制度的纽带。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市场规制法的经济学基础,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和发展,概念、体系和地位,价值、宗旨和原则,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主要理论。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识记:市场规制法的经济学基础(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和发展,市场规制及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理解: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和地位。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应用: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二)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识记:规制主体、规制受体、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法责任等概念。
理解: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配置制度、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市场规制责任制度。
应用:市场规制法责任的构成。
第十三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垄断和反垄断法的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集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概念、特征、表现方式;反垄断执法体制的类型、执行的一般程序,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含义,适用除外的条件和范围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识记:垄断和反垄断法的概念。
理解: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反垄断法的特征。
应用:垄断的界定。
(二)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识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制度、规制垄断协议的制度、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规制行政性垄断的制度。
应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相关市场的理解和判断。
(三)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识记:反垄断执法体制的类型、执行的一般程序。
理解:反垄断执法程序。反垄断路径中的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反垄断法的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应用:反垄断诉讼制度。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条件和范围等。
第十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其理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界定与定位;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行为表现概念、特征和表现方式;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理
识记: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与基本结构。
应用: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和认定。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识记: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行为表现概念。
理解: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行为表现特征和表现方式。
应用: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识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管辖及执法的程序。
应用: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反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其理论组成部分之一。基于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制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市场规制法的宗旨,本章与市场规制法篇的其他各章均有密切联系。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原则;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的确定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原理
识记: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原则。
(二)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
识记:消费者各项权利的概念。
理解:消费者各项权利的内涵。
应用:消费者各项权利的行使。
(三)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识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理解:经营者的义务,国家的义务,社会的义务。
应用:经营者义务的履行。
(四)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
识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理解:争议解决的特殊规则,法律责任的确定。
应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确定。
第十六章 质量、价格、广告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市场规制的质量、价格、广告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监管法律的定义、地位,产品质量监管主要法律制度,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功能,价格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功能,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功能,计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
识记: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
理解: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地位。产品质量监管主要法律制度。
应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产品质量检验。
(二)价格监管法律制度
识记: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
理解: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功能。价格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应用:价格监管体制,价格监督检查。
(三)广告监管法律制度
识记: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
理解: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功能。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应用:广告监管体制,广告准则,广告审查。
(四)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识记: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
理解: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计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应用:计量监管体制,量值传递机制。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经济法学(第三版)》,《经济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6学分,建议总课时108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 次 | 内 容 | 学 时 |
第一章 |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 5 |
第二章 | 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 | 4 |
第三章 | 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 | 4 |
第四章 | 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 | 5 |
第五章 |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和责任 | 5 |
第六章 |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 2 |
第七章 |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 4 |
第八章 |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 11 |
第九章 |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 9 |
第十章 |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 9 |
第十一章 | 规划调控法律制度 | 9 |
第十二章 |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 6 |
第十三章 | 反垄断法律制度 | 9 |
第十四章 |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9 |
第十五章 |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 9 |
第十六章 | 质量、价格、广告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 8 |
合 计 | 108 |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笔试的比例一般为识记占20%,理解占50%,应用占30%。
3. 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中等难度、难。难题部分比例不超过20%。
4.笔试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名词解释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5.笔试采用闭卷考核方式,考试时间 15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六、题型示例
(一)名词解释题
经济法学
(二)单项选择题
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
A.法国 B.德国 C.美国 D.日本
(三)多项选择题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人身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婚姻关系
(四)简答题
我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五)论述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
王女士把刚买不久、价值1万多元的名牌大衣送到A干洗店干洗,A干洗店给她出具的取衣凭条上写明“干洗费150元,如有损坏赔偿干洗费的5倍”。一周后,王女士去取衣服时发现,衣服明显脱色并且羊绒大面积脱落,于是要求A干洗店赔偿。A干洗店负责人李某只同意按照洗衣价格的5倍赔偿,双方发生争执。
(1)A干洗店负责人的说法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王女士可以采取什么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时间 09:0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