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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课程代码:03509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主要讲授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历史条件及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立法的要求,重点阐述劳动法学理论和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习,使学习者系统掌握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面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这些知识分析与解决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同时,能够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相关理论进行思考,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本课程与法学专业的其他基础与专业课程有密切的联系。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学生应具备一定的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知识。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劳动法基础理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法基础理论是劳动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它以劳动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通过逻辑概括和抽象,合理地定位劳动法律制度的目标与任务,形成劳动法独特的法律理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调整方法;科学地回答劳动法律制度产生的原因、性质、功能、作用等基本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劳动法概述(重点)
识记:劳动法的概念、特点、体系。
理解: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应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二)劳动法律关系(重点)
识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体系。
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应用: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
(三)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般)
识记:国际劳工公约的类型。
国际劳工公约的基本内容。
我国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理解:外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章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就业促进的政策与目标、促进就业的国家职责。重点是就业歧视的认定及治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就业促进概述(次重点)
识记:劳动就业的概念。
理解:劳动就业的形式。
劳动就业的目标。
促进就业的国家职责。
(二)反就业歧视 (重点)
识记:就业歧视的概念。
理解:就业歧视的认定。
就业歧视的类型。
应用:结合实际认定就业歧视及进行维权。
(三)就业服务和管理(一般)
识记:公共就业服务
理解: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
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
职业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
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
就业管理的内容。
第三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劳动合同的基本制度,以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为主线,掌握在各个用工环节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劳动合同概述(重点)
识记: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
理解: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动合同的分类。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
应用:如何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
识记: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效力。
应用: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和承继(重点)
识记: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
劳动合同变更止的概念
劳动合同承继的概念
理解: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劳动合同中止事由。
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后果。
应用: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程序和法律后果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点)
识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概念
理解: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劳动合同的终止制度。
应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后果及经济补偿金计算。
(五)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次重点)
识记:劳务派遣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概念
理解: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结构。
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和比例限制。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殊运行规则。
应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划分。
第四章 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工会对会员的保护,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及职工的民主参与。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重点)
识记:集体劳动关系的概念。
三方协商机制。
理解: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动合同的分类。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
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
(二)工会(次重点)
识记:工会的概念。
不当劳动行为制度的概念。
理解:工会和会员的权利。
工会安全保障条款。
(三)集体协商(重点)
识记:集体协商的概念。
理解:集体协商的原则。
集体协商的程序。
(四)集体合同(次重点)
识记:集体合同的概念。
理解:集体合同的特点。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集体合同的效力。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职工民主参与(一般)
识记:职工民主参与的概念。
理解:职工民主参与的方式。
我国的职工民主参与机制。
第五章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劳动基准的基本原理,我国工时、休假、工资、劳动安全等基本制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劳动基准的基本原理(重点)
识记:劳动基准的概念。
理解:劳动基准的特点。
劳动基准的功能。
(二)工时制度(次重点)
识记:工作时间的概念。
不定时工作制的概念。
综合计算工作制的概念。
理解:科学界定工作时间的意义。
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情形。
综合计算工作制的适用情形。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三)休息时间制度(次重点)
识记:休息时间制度的概念。
带薪年休假的概念。
理解: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
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及例外。
带薪年休假的安排及补偿。
(四)工资制度(次重点)
识记:工资的概念。
工资总额的概念。
最低工资的概念。
理解:工资的特点。
工资形式。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应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五)职业安全健康制度(一般)
识记:职业安全制度的概念。
职业健康制度的概念。
理解:职业安全制度的特点。
职业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业健康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第六章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劳动基准的特征、职责、实施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重点掌握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及程序、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劳动监察(次重点)
识记:劳动监察的概念。
理解:劳动监察的特征、职责。
劳动监察的实施。
(二)劳动争议处理(重点)
识记:劳动争议的概念。
理解:劳动争议的分类。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
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应用:综合运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知识分析具体案件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理解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功能,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了解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与演进。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保障法概述(次重点)
识记: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救助的概念。
社会福利的概念。
社会优抚的概念。
理解:社会保障的特点。
社会保障的功能。
社会保障的国家责任。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重点)
识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概念。
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救助的概念。
社会福利的概念。
社会优抚的概念。
理解: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进(一般)
理解:外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八章 养老保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养老保险的概念、特征,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养老保险概述(次重点)
识记:养老保险的概念。
理解:养老保险的特征。
养老保险的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构成。
(二)职工养老保险(一般)
识记:企业年金的概念。
理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一般)
识记:职业年金的概念。
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四)居民养老保险(一般)
识记:居民养老保险的概念。
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居民养老保险的支付。
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第九章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基金筹集及待遇支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医疗保险(一般)
识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
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
(二)生育保险(一般)
识记:生育保险的概念。
理解: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
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
第十章 工伤保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工伤认定的标准、程序,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工伤保险概述(重点)
识记: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预防的概念。
理解:工伤保险的特点。
工伤保险中的预防措施。
应用:运用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问题。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重点)
识记:工伤认定的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的概念。
理解: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程序。
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应用:运用工伤认定标准分析问题。
(三)工伤保险待遇(重点)
识记:工伤保险待遇的概念。
工伤医疗期待遇的概念。
理解:工伤医疗期待遇的构成。
因工致残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
应用:分析工伤职工的具体待遇。
第十一章 失业保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失业保险的概念、功能、覆盖范围及待遇支付条件。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失业保险概述(次重点)
识记:失业保险的概念。
理解:失业保险的特点。
失业保险的功能。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二)失业保险待遇
理解: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
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期限和终止。
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基金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社会保险基金的种类、筹资模式、投资运营及监督。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保险基金概述(一般)
识记: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
理解:社会保险基金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区别。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一般)
理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来源。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一般)
识记: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概念。
理解: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则。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一般)
识记: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方式。
第十三章 社会救助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社会救助的概念、体系,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救助概述(一般)
识记:社会救助的概念。
社会救助权的概念。
理解:社会救助的特征。
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识记:最低生活保障的概念。
临时救助的概念。
理解:最低生活保障的特点。
专项救助的基本内容。
第十四章 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社会福利的基本理论及类型、社会优抚的基本理论及类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福利(一般)
识记:社会福利的概念。
专项公共福利的概念。
特殊群体福利的概念。
职业福利的概念。
理解:社会福利的特征。
社会福利的体系。
(二)社会优抚(一般)
识记:社会优抚的概念。
理解:社会优抚的特征。
社会优抚体系。
社会优待的内容。
社会抚恤的类型。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能力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的有关名词、概念及规律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理解:能够领悟和理解本课程中有关概念及规律的内涵,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
应用(包含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能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指定教材
指定教材为考生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指定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编写组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年8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自学时必须要认真阅读教材,开始阅读每一章之前,应先认真学习大纲中有关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以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使用教材时,应注意将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应在泛读即通读的基础和掌握较全面的知识背景条件下,对考核知识点进行重点地逐段细读,逐句推敲,以求做到对基本概念深刻理解,对历史脉络彻底弄清,对基本理论牢固掌握。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孤立地抓考核知识点,以免生吞活剥,不能真正地理解和灵活地运用。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术语、基本法律制度加以整理,归纳出要点,从而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有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全部课程内容,同时锻炼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
4、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注重理论知识,也应重视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如运用法律制度分析劳动用工中的具体问题。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理解与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切勿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
4.助学学时建议。本课程共6学分,助学建议不少于108学时,课程学时分配见下表,考生也可参考该表安排自学时间。
章次 | 课程内容 | 助学学时 |
第一章 | 劳动法基础理论 | 12 |
第二章 |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 | 9 |
第三章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24 |
第四章 | 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 | 6 |
第五章 |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 9 |
第六章 |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 12 |
第七章 |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 6 |
第八章 | 养老保险 | 3 |
第九章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3 |
第十章 | 工伤保险 | 12 |
第十一章 | 失业保险 | 3 |
第十二章 | 社会保险基金 | 3 |
第十三章 | 社会救助 | 3 |
第十四章 | 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 3 |
合计 | 108 |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的内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和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识记”为30%,“理解”为40%,“应用”为3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每份试卷中所占比例依次为2:3:3:2左右。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次重点占25%,一般占10%。
5、试题题型一般分为:选择题(包括单项与多项)、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六、 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选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
A.甲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B.作家王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所形成旳关系
C.张某在试用期内因视力未达到乙厂录取规定而被乙厂解雇
D.某理发店职工陈某在为顾客丙提供理发服务时不慎致其面部受伤,丙要求陈某补偿
(二)多选题
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的岗位类型是 ( )
A.辅助性岗位 B.临时性岗位
C.替代性岗位 D.流动性强的岗位
(三)名词解释题
工伤保险
(四)简答题
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
(五)论述题
试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
刘某是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的销售部总监。2022年1月13日晚上,公司各部门按照惯例组织年度迎春聚餐。刘某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在聚餐前就公司一年的销售情况做了简短的总结发言,之后与同事共进晚餐。当晚9时聚餐结束时,刘某不慎在饭店门口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请回答:
(1)刘某的摔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为什么?(4分)
(2)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若提出工伤认定,应当遵守的期限和程序有哪些?(3分)
(3)若刘某系被来饭店就餐的郭某碰撞摔倒,而郭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刘某如何实现权利救济?(3分)
工作时间 09:00-23:00